鑑賞期與退貨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您於網路購物享有收到商品次日起七日內的解除契約權利(鑑賞期)。依法令公告不適用解除契約之情形,本店會於商品頁面事先告知。
退貨時,請保持商品及相關配件、贈品、包裝完整,並附上發票或訂購資料(如有)。
瑕疵或寄錯商品
如收到的商品有瑕疵、損壞或與訂單內容不符,請於收到商品後七日內來信告知,並附上訂單編號、收件人姓名及商品照片,我們會協助您辦理換貨或退款。
申請方式
- 來信至 [email protected],信中請註明「退換貨申請」、訂單編號、收件人姓名及原因。
- 待我們回覆確認後,再依指示寄回商品。請勿在未聯絡前自行寄回。
- 我們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無誤後,會儘速辦理退款或換貨。
運費
因商品瑕疵或寄送錯誤所產生的退換貨運費由本店負擔;其他情形的運費,將於申請時與您確認。
退款方式
退款將依原付款方式辦理。貨到付款的訂單,我們會請您提供收款帳戶以匯款退款。
最後更新:2026 年 10 月 4 日